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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德镇的工地上,此时正是吃晌午饭的时间,民夫、奴隶各端着个瓷碗三三两两聚在一块,一边吃饭,一边闲聊。
“听说了吗?黄大将军招斥候呢,每月多给一石米呢。”
“我还听说啊,这次黄大将军不仅仅只招良家子弟,包括民夫、奴隶等都招,听说这有奴隶一旦选上了,黄大将军立刻给他脱籍。”
“有这好事,那些兵头子们不都早抢光了。”
“你傻啊,斥候是谁都当的了的,十个斥候九个都是尸骨无存,过年过节的,家里想给你烧个香,都找不到地方。好死不如赖活着,要不是没有办法,谁去当斥候啊。”
“这待遇,死了也值啊,战死也总好过在这给人当奴隶。”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
众人三三两两,嘀嘀咕咕,各自讨论着黄明远发下来的这道命令。一旁的监工好似没看到,连眼皮也不翻,任凭他们传播此事。
“老子不干了,老子去当兵。”
忽然人群中一个汉子忽然站了起来,将吃完的瓷碗放到地上,大步流星的向监工走去。
这汉子看着年不过二十,却是一身的腱子肉,紫黑阔脸,双眼有神,一看便是打架的行家里手。众人见其威势,也不敢阻挡,自动给他散开一条道。
站在一旁的监工也不责罚,上前问清楚缘由,直领着他前往征兵处进行登记。
下边的人一阵唏嘘,既为他将要脱离奴隶身份而赞叹,又看着汉子怎么想不开,好死不如赖活着,非得去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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