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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远定下了三司会审的法子,或者说由亲军府和行台共同处理此案,勉强解决了双方争权的问题。
李子孝也清楚,想彻底将陆贞排出此案,根本不可能。而且黄明远承诺,此案之中,亲军府是代行大理寺的权利,那以后有了大理寺,自然可以夺回审判权,此案不会影响以后的权利布局,这也是李子孝同意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于陆贞,虽然不甘心被行台切出这么一大块蛋糕,但她若是不退让,这案子也不好办理。
陆贞看得很清楚,郎君根本没想给亲军府超脱物外的权利,所以有些东西她抢也没用,还不如让郎君看到亲军府受了委屈。
算是双方各退一步。
陈远还想主动请缨,请求一同办理此案,但为黄明远拒绝。
开什么玩笑,以陈远的级别,若是参与到案子中,必然是总负责,到时候他完全可以将陆贞排除开来,和刑曹、督察署单干。
那样的话乱子更大了,保不齐陆贞会干啥。
于是黄明远快刀斩乱麻,决定成立李唐间谍案专案组,由陆贞担任总办,刑曹侍郎杨元弘、督察署督察使陈孝意二人为协办,共同处置此案。
专案组专事专办,直接向黄明远本人负责,所有奏疏直达黄明远的案头,任何人不得阻拦。
这时代是没专案组的,但不代表黄明远不可以创造一个。
定下此事处置方案之后,李子孝和陈远二人匆匆离去。虽说不让行台专办此案,也不让二人插手此案,但二人的事一点也不比陆贞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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