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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时候猫还在的,然后一起回来。然后在树石屋,然后……额,不知跑哪去了。
路开看看窗外,已经是傍晚了,天随时会黑下来,要是猫还没回来,那就完犊子了。路开爬下床,准备去找猫。
出了客房,正好遇到宿管老叔,老叔问路开:“客人,天要黑了,你要去哪里?”
路开说:“猫不见了,得去找回来。”
老叔问:“你的猫是公猫还是母猫?”
路开:“公猫。”
老叔一脸严肃:“公猫……公猫那可麻烦了。”
路开:“公猫怎么了?”
老叔:“工坊这外面是公园,经常有流浪猫和流浪狗遇害。特别是公猫公狗,有些捞偏门的家伙就趁着天黑未黑这会,学母猫母狗叫,还给母猫母狗灌药让它们发情,并把发情的分泌物涂身上,勾引流浪公狗和流浪公猫,把它们逮了杀掉吃肉!”
路开大惊:“流浪狗……?那些长了癞皮疮的狗也有人吃?”
老叔:“把疮挖掉就能吃了,也是肉嘛。也有人特好癞皮疮这口,说是吃起来酥脆有嚼劲。”
路开被这宿管老叔说的心惊肉跳的,这猫虽然就养了一天,但是给起了名字,是有感情的,不能就这么被人吃掉。于是路开火急火燎的跑出宿舍。
宿管老叔嚷嚷:“早点回来。”
路开发动【大数据之眼】,朗格是猫,猫的灵能波动比人弱得多,但是还好从发现走失到现在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再过一会,这微弱地轨迹都消散的无影踪了。找到了朗格的轨迹,朗格在树屋里转来转去,然后走出了树屋,在工坊里绕圈,似乎在熟悉地形。在工坊内兜了几个圈子,轨迹走向了迷踪树林。迷踪树林之外是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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