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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玛。”
“在。”
“放歌。”
靠窗处,路明非在上了年头的木桌上摆开笔墨,白花花的宣纸下是曾经住户歪歪斜斜的笔记,依稀能辨认出写的是“王子豪天下第一”。
路明非见了就觉得有缘,你也天下第一啊真是失敬失敬,我也是这不巧了吗。
给笔添了天墨。
“放首二胡吧。”
“收到。”
假如让卡塞尔的教授和学生们得知了他们的校园秘书诺玛落到路明非手里,竟成了个音控智能播放器,不知会作何想。
路明非也无奈啊,都人工智能了还不能变身,他都没指望不知火舞,体积太大难度太高,来个夏娜也行吧,你看那身高你看那身材,多省材料,怎么想都比不知火舞简单对不对。
可惜诺玛就是做不到。
窗外日头正浓,麻雀叫的清脆,大爷大妈们聊着家长里短,埋怨着菜市场的花菜又贵了五毛,谁家小孩谈了对象,聊啊聊一分一秒也就慢慢的过,像天上的云彩。
再往窗外瞧,对面阁楼的向日葵迎着太阳生机勃勃,满目满心的暖煦。
路明非闭着眼,眉头舒展,嘴角也浅浅的弯起。
他落笔。
购自路边文具店十块钱一支的粗劣毛笔,执在他手,竟也挥洒出了名匠狼嚎的气势。
路明非运转巧力一法何其精妙,寻常人自是望尘莫及,小说中功力高深者摘花飞叶皆可伤人,想他也曾有凭空击出拳罡或是唤来风雪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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