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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搬到了山阳镇,府衙没有重新修建,倒是新建的关押犯人的牢房,是县令大人亲手设计。
牢房占地极广,许是县令大人从一开始就算好了将来这处牢房大有用处。
牢房分为内外三层,最外面是些犯了小偷小摸的寻常商贩和市井之中的无赖汉。按着县令大人的意思,这些小偷小摸的家伙实在是配不上用最里面的那两间牢房。
不错,就是配不上。
吴非曾经语重心长的和王越说过,人生来本就是有三六九等的,有些人是真的连坐牢都不配坐那些好些的。
牢房第二层,专门关押的是那些手上沾满了血的山上山贼和犯了死刑的重犯。
这些人将来大半都是要处死的,当然,倒也不是十拿九稳的会死。
只是如果没人在外面花些钱财的话,这些人多半是要死的。
一切只看外面之人肯不肯为里面之人多出些钱财。
至于最里面一层,只要被送进去基本上就是十死无生。
最后一层不止位于牢房最深处,而且看守极严。
用那些看守牢房之人的话来说,别说活人,就是蚊子都飞不进去一只。
这最后一层关押之人,所犯的罪行也极为有趣。
是所谓的忤逆。
何谓忤逆,简单些说,就是违背了县令大人的意思,与县令大人作对,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轻者被打一顿了事,严重者,自然是要被投入这大狱之中。
据说从这处牢狱建立以来,从中活着出去的犯人,仅仅有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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