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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家的凄惨不同,省城的出租房里,刘爱华被高山月几个从医院接回来,大家围了一桌子美食,吃得正香。
刘爱华腿骨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还要持续养着。
午饭后,高山月去了和叶谦约好的地方。
仍旧是沿江大堤,暖风吹拂着叶谦的碎发,明媚的笑容灿烂如太阳。
自从港城回来后,两人就没有见面,高山月乍一看到他,目光就有些慌乱。
叶谦给她的感觉,已经不是个少年,而是长成了一个男人。
他已经二十岁了!
浑身的荷尔蒙令高山月心跳不止,脑子也有些发热。
刹那间,她竟然想起了前世作为夫妻时的某些事情,脑子里更是一片糟糕。
高山月竭力驱赶着脑海中不合时宜的片段,也不敢看叶谦,只将目光投向远处江心里的船只,对着滔滔江水喊:“叶谦!祸害遗千年!你要一直祸害下去!”
叶谦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说:“必须的。”
他的手掌心有些温热的气息,贴在高山月头部的地方温暖干燥,高山月顿时懵了。
她的呼吸不可遏制地停了两个节拍,心跳更加剧烈。
“走吧,带你去个古庙。”
叶谦说着骑上了自行车,高山月坐上了后座。
堤坝上江风吹来,令高山月混沌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叶谦骑着车,迎着风,忽然喊了一句:“高山月,等你满十八岁,就做我女朋友,好吗?”
啥?
“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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