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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的确是没什么。
也就看着精致一些,材质好一些,壁薄一些。
因为,唐人是吃火锅的。
准确的说,吃火锅,很早就开始了,早到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起源。
毕竟火锅,直白了说,就是一锅,什么都往里放,边吃边煮。
只不过当下叫暖锅,锅体材质,通常是陶瓷。
倒是这油麦菜,是真没有。
即便在现代社会,这菜开始广泛食用,也没多少年。
而以当下宫里的情况,别说大鱼大肉,就是熊掌鲍鱼,其实都不在话下。
反而是适口的新鲜时蔬,颇为难得。
长孙皇后原本是不信的。
但是仔细一看,是真没见过。
等炒了端上来,分明什么都没放,就一点油盐蒜瓣,却格外可口。
“好吃吧?”
“还别说,那厮是会享受,这新鲜的菜苗,就是比长大的好吃,今日吃暖锅,烫了这么大两盆。”
看到炒的青菜都吃得干干净净,李二亦十分高兴。
长孙皇后就笑:“是啊,那厮会享受,可二郎也不差呢,连吃带拿,连人家的锅都搬回来了。”
“嗨,这算什么?今日前去,本意是为了求诗的,盖因程咬金那老货实在是太气人,不曾想,不光得了诗,还吃了一顿美味的暖锅。”
“当时除了这新鲜的菜苗,还有一样甚好,乃牛之胃,又名百叶。
可惜,虽是没吃完,却也不好拿,否则观音婢便也能尝到,是真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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