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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不识字,尽管她才三十出头。有一次出门迷了路,问人,人笑着指了指她身后的路牌道,你不是就站在中山北路上吗?她羞红了脸,仰头凝望那水泥柱上的几个字许久。“中、山、北、路”,并不难认难记嘛,她想。因为认得了“北”字,她也猜出了路名下方与“北”字相对的另一个小字是“南”字。循着方向找回来,从此萌发了识字的自觉性与自信心。我呢,就成了她的扫盲教师。
没想到她这么用功。一有空暇便捧起那本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语文书来,念念有词。饭菜糊了许多次,开水溢得满地都是。晚间则趴在我的书桌一侧,与我一起爬格子。一刀标准文稿纸,每页300格的,半个月便写满了她的“日、月、水、火”计9万字,总字数当然是超过了我的了。
没想到她有这么强的理解力。她认字的速度很快,因为她很善于寻找字与字之间在音、形、义上的异与同,用以帮助自己的记忆。不到一个月她就读完了供一学期用的一本书。她的字写得不但工整,简直可以说是漂亮了:架子摆得很匀称,棱棱角角一丝不苟,很有点宋体字的韵体——自然那是模仿的结果,供她习字用的范本是以宋体印刷的。
她是第一次来上海。很快就学会了我修炼多年方得以把握的烹饪术,端到桌面上来的菜肴很讲究色、香、味了。几件家用电器也已用得得心应手。在人际交往上,她很懂得见貌辨色,在我看来,是很具备干公关工作的潜力素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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