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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李朝歌的合约还在HY,如果想要解约,那么将面临一个天文数字的违约金的赔偿。如果听之任之,对方完全可以从之中的条款借题发挥,狮子大开口。
不是顾氏付不起,而是这样只是亲者痛仇者快,没法从根源上为李朝歌完全正名。
所以需要打官司。但是一旦打官司,这就牵扯到李朝歌当年未成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她的合同是她的一个堂姐代签的,那位堂姐,也和李朝歌的父母一样,和她没有再见过面,万建良让人尝试和她沟通,她不配合,拒绝参与,撇得很清。
如果从合约的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上做文章,除了在役组合期间所有赚的钱分配不公以外,很多隐形霸王条款解读起来非常困难,问一下李朝歌她都不知道那是霸王条款,还以为就应该这样。
另一方面,就是当年HY向李朝歌身上扣的那些离谱又霸道的指控和污蔑,需要在舆论上处理。
顾氏法务部讨论了半天,认为突破口,应当是第二点,一旦能够在那些漫天飞舞的黑历史上找到翻盘的点,那么那些不公平待遇,霸王条款,等等,都会很好的打开口子,得手之后,势如破竹,一切都会很顺利的迎刃而解。
当然了,为了李朝歌的复出做准备,柴金传媒的金牌经纪人高远,也是祁默的经纪人,也被万建良叫来参与会议。
高远的意见是,如果李朝歌有什么音乐作品,可以通过民间的以素人的名义投稿的方式,放到视频网站上去,提前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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