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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
大清早的,住在左营街的崔三家就有人敲门了。
崔三是营兵,大前年在攻打金川番贼时一条腿叫枪子打着了,没法治给生生锯了。
所以崔三这条命真是打阎王爷那里抢回来的。
按理说,没了条腿那是头等伤,朝廷应当给崔三30两头等伤残费,另外还要再给其三年米粮钱,此外汤药费多少也要给一些,也就是崔三因伤残退伍可以一次性领取75两左右。
这笔钱省着点用,也够小门小户撑个几年。
头脑活一点,拿这钱做些小买卖,或买些地,日子艰难些也可以养活一家老小,可是崔三出营时拢共上头就给了他25两银子。
钱少了三分之二,崔三肯定不服,便架着拐棍向上面问他的伤残银哪去了,可没人答理他。
问得烦了,直接就被架了出来。
再问,一顿毒打是少不了的。
还是哨官万林偷偷告诉他,本该他的钱叫上面的曹大人给克扣了,让崔三也别找谁了,告上天也没用,因为人家曹大人是内务府出来的,四川地界就是巡抚大人都得让着他。
你闹的狠了,曹大人不高兴起来,派人弄死你都没人知道。
最后万林将手下弟兄凑的七八两银子塞给崔三,让他在左营街口支了个补锅摊子,给人家修补铁锅、茶壶什么的把日子过起来。
崔三媳妇是万县的农家女,早些年家里把她嫁给崔三,图的就是能跟着崔三吃皇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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