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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春城有宵禁的规矩,晚上行人渐渐变得越来越少,除了少数几个娱乐区外,几乎俱是黑灯瞎火,仅能靠着人提着灯笼,或者借助星月之光赶路。
范钟的家宅,自然在城内的富户居所。周围不是书香门第,便是某某官员,最差也得是家财万贯的巨富。
成片的院落,家家户户门口上,挂着上面写着姓氏的灯笼。防止某些人晚上前来,认错了门,闹出笑话。
宵禁?
对于普通人、穷苦人来说,规矩就是规矩,没得改,必须守。
但在有钱有势的人眼里,那玩意儿跟没有一样。否则他们为啥努力向上爬,难道为了遵守规矩,给别人做个榜样嘛!
张正领着小跟班,提溜着不少礼品。
比较名贵的胭脂水粉,或者其它地方流传过来的稀奇玩意等等。固然从死鬼岳父手里接来的生意,越来越落魄,可面子上得保持住,高人一等的姿态。
“你们两个小王八蛋,能不能快一点?等拜访完了我未来岳父,咱们还得去画舫上庆祝一番呢。”
两个跟班的实力,比不上天赋尚且不错的他,脚力、体力岂止落了一筹。
再加上,手里拎着不少东西,走了一大半的路,便有些喘气,不由得慢了下来。
“正哥,我们两个哪里比得了您呀!”
常年跟随左右,深知其人脾气秉性的跟班,不着痕迹的夸赞道。
“哈哈,也是,的确是为难你们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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