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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翻译翻译,什么叫合法的手段!(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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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

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

于今交道奸如鬼,湖海空悬一片心。

周毅在问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取证难,维权难,这是很多人在打官司时候经常遇到的问题。

而且相对于打官司本身,取证,固定证据,这是最难的。

于是,很多时候我们觉得,明明是稳稳当当的事,怎么打官司就是会输呢?

说个最简单的,很多人连借条和欠条的区别都不知道,说起来那不都是欠款嘛,怎么会有区别呢。

两者的效力,何时启算诉讼时效,在催告时是否可以行使抗辩权等等的问题,这些知不知道?

答案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

借钱给别人嘛,那别人给我打个借条还是欠条,那不都一样吗?

可是你可以想想,如果这两种“条”都是一个东西,那为什么还要在法律上将其区分开来呢?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拟定,那几乎可以说是咬文嚼字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各种各样的斟酌,可以说法律条文中不会有废话!

这一琢磨,直接就给琢磨到床上去了,睡觉吧,梦里啥都有。

结果一觉就睡到了第二天,迷迷糊糊之中,手机响了。

“喂,谁啊?”周某人对着电话很是迷糊道。

“先生您好,我是程度旅行网高级客服主管,我姓李,您之前反应过说关于我司app上酒店定价的问题,现在由我来跟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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