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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八晚上,恒市人民路七十八号,这里是一家歌舞厅,从外面路过,里面五光十色的灯光,偶尔还会闪到外面。
这种灯光,在这个时代,仿佛就是禁忌,让人抗拒,又让人向往。
叶怀安重生以来,这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在整个八十年代,他都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前世,八十年代,他还在老家玩泥巴,自然不清楚这种地方。
到了九十年代过后,刚开始那几年,也挺苦逼的,虽然听说过这种地方,但是还真没见识过。
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这种地方,对于叶怀安来说,自然是熟悉不能再熟悉了!
这种地方,只要你想放纵自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沉沦其中。
一个乖乖女,只需要在这种地方玩一个月,不管是性格还是身体,基本和过去告别了。
除非你长得丑,不但在这里的玩的女生,迟早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当然,或许某些猎手也会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鱼龙混杂,流氓,坏人,社会青年,等等标签都贴在这个时代的歌舞厅上。
当然,这些和现在的叶怀安无关,他今天能来这种地方,纯粹是躺枪。
因为就在今天上午,叶怀安曾经那亲爱的同桌,黄胖胖同学来恒市找到了他。
面对黄胖胖同学的突然到来,叶怀安到挺意外的。
毕竟算起来,整个初中三年,黄胖胖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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