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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无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这次出来,林可想让自己母亲好好开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体好。
于是,林可使出浑身解数,演技堪比气死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声连连。
就这样,正午时分终于到了最近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小林可,你猜为什么叫鹦鹉城?”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兴奋得就像是准备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美丽版本的。
芙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旧维持着“可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这一人设,努力让母亲开心一点。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林可唯一在乎的应该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师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至于那什么阿赞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应该在老约尔附近。
老约尔是他们城堡专门铲粪的一个仆人。
“嘻嘻,我告诉你哦!鹦鹉城之所以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脸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过,可好看啦!红红绿绿的,当时你父亲陪我一起看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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