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险些兵变,还是她变卖了首饰嫁妆,前去长安走动疏通。
她与哥舒翰生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去了洛阳,小儿子则外派南方驻军,女儿嫁到了冀州。哥舒翰一生未娶妾,家中始终将妻放在首位,哪怕发再大的火,只要夫人出面一劝,都能即时收敛。
“这回还比不过老爷当年破突厥。”老夫人说道,“围城三月,后来城里连吃的都没了,老爷还省下军粮让我吃,可他不吃饱,怎么有力气打仗呢?你说是吧?”
鸿俊握着她手,答道:“这次不会有事的,您放心。”
老夫人“嗯”了声,并不知此刻围在城外的是什么妖魔鬼怪,又念叨哥舒翰受过多少伤,有过多少浴血征战。
鸿俊本来挺烦哥舒翰的,毕竟他对李景珑脾气实在太大,但被这么一说,心里却不由得敬重起来。且更敬重的,乃是他们四十多年的夫妻之情。
“你们在一起,多少年啦?”鸿俊问。
老夫人想了一会儿,心情渐好了些,笑道:“四十二年了。”
十四岁嫁他,那年哥舒翰二十来岁,如今老夫人已五十六。鸿俊不禁心道四十多年,这都快要一辈子了。只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人生,有一个人可以彼此依靠与陪伴着,一直到老。
“你爱他吗?”鸿俊忍不住又问。
“我还很小的时候,就见过他了。”老夫人笑了起来,朝鸿俊说,“那年我也忘了自己几岁,他就和你这么大。我还喊他哥哥……后来才知道,他那是突厥人,姓哥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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