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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杜邮亭,兴国里。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里坊中几乎所有人家的灯都已经熄灭,唯独有一户新搬来没多久的人家,厢房之中一灯如豆,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反复低声背诵着手中的秦律。
从天上看下去,整个里坊中也唯有这一处亮光。
之所以如此,不仅仅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古代,人们秉承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规律,而是因为一只照明用的蜡烛,价值十几斤粮食!
突然之间,院落中似乎有重物落下的声音传出,院中黄狗也声嘶力竭的叫了起来,俄顷,整个里坊中犬吠之声此起彼伏。
“什么人?”
年轻人一手持短棍,一手举着烛台走出房门。
虽然他也很怕,但父亲已经上了年纪,而兄长又在外戍边,作为家中唯一成年男子,他必须要保护好自己的家人。
不过令他鼓起勇气的,还是刚刚背诵的秦律。
律令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发出求救的呼喊,左邻右舍,乃至于里坊中的里典等人,都要第一时间冲过来帮忙,否则前者要被罚二甲,而后者要被问罪!
“当然了,除非他们都不在家,但这是不可能的!”
青年回想了一句,然后壮着胆子,向犬吠声传来的地方走去。
“吕释之,是我,快把你家狗牵走!”
一个让青年人有些熟悉的男子声传来。
“是审食其兄长吗?”吕释之喝住黄狗,举起手中的烛台,发现来人虽然衣衫破旧,身材高瘦,但确实是他的沛县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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