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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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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郡,番禺县向西二十多里的一个农庄。

被南方骄阳晒得肤色如炭的陈卯正在跳着脚骂人。

无他,一群番禺县前往桂林郡买牛的小吏被当地的越人骗了。

嗯,其实也谈不上被骗。

主要是因为语言不通,再加上越人没有牛耕的习惯,所秦吏们买回来的水牛,完全不适宜在田间耕种,只是用来养来产奶吃肉的菜牛。

其实不止水牛,就是北方的黄牛,也同样分为菜牛和耕牛两种。

区别就在于牛背可不可以架辕。

耕牛的脊梁上有驾木之骨,菜牛则没有,前者需要向官府报备,私自屠宰犯法……嗯,民不告官不究的那种。

而后者就是养来食肉用的,和猪、羊的性质是一样的。

嗯,很多人说梁山好汉吃牛肉,是因为突出他们有意违反法律,这纯粹是扯淡了。

大怂别的不说,杀牛吃牛的风气绝对是远迈汉唐!

毕竟‘一牛之价不过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价值需百钱’。

这么算下来,杀一头牛可卖20000—30000钱,而一头活牛才值5000到7000文钱;活牛价值仅相当于杀牛取肉价值的四分之一左右,而且牛皮、牛筋都可另行出售获利。

所以黄庭坚云‘酒阑豪气在,尚欲椎肥牛’……

而在赚小钱上特别在意的大怂,见到堵不如疏,直接开始收牛肉税……

到了鞑清,这一项禁令才重新被重视,更有甚者还将禁止屠宰的范围扩大到一切牲畜,颇有几分后世素食主义者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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