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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差们当然不敢怠慢承议郎家的公子,毕竟花承议郎是可以和附郭县尊称兄道弟的人物。
但是他们也没有偏袒此人,毕竟此处围观者众。
为首的刑吏和捕头认真的询问,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的大概,刑吏不敢置信的看着宋伯玉,喝问道:“人都是你杀的?你胆子怪大!”
宋伯玉将剑收起,淡然作揖:“不全是,押司相公,我们签有武馆生死决斗状,并非滥杀。”
老捕头认识宋伯玉,他对这个多次给附郭衙门衙役送肉的小子有印象:“这小子不像是那种疯狂滥杀的人,既有生死状,咱们验明后……”
“不能放了他,绝对不能放了他。他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妖魔!”
花乐山声音凄厉,状若疯魔:“我,我要告他。对,我要告他!他是杀人魔,他是个畜生……”
捕头和刑吏有些挠头,宛门街经常发生死斗,只要有生死状,有证人,基本上也就不再管。
今日这么多证人,按理来说不应该再送衙门,但看花公子的样子,不去衙门走一遭,恐怕没完。
捕头靠近刑吏,小声道:“这事难办,咱们根本搞不定,把这些人都带去附郭衙门,让县尊老爷定夺吧。”
刑吏眉头皱成了疙瘩,低声道:“哎,恐怕只能如此了。”
两人商定,就让学雅武馆的几人和黄、陈、沃三家武馆的人还有花乐山一同前往附郭衙门。
这一弄,立刻引来宛门街众多武者的不满,无论再怎么血腥,签了生死状的死斗合法,这是《大虞刑律》里的条款,也是《小景律》里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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