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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大人刚要继续审问红莲,便有一人递了一张纸条给他。
纸条是他夫人写的,只有六个字:放她走,一千银。
但这六个字对县令大人来说,诱惑可大了。
而且,在不用取消苏斌考试资格的前提下,放红莲走,问题也不是很大。
于是,县令大人借故要方便,退到后堂,问他夫人:“谁要保她?”
县令夫人小声道:“是她的恩客,还有怡红院的老板,反正那个苏斌也没有什么损失,红莲也只是看错了,她和苏斌无怨无仇,并不是存心诬陷他,就放了她吧!”
县令大人微微皱眉:“如果是真的陷害他呢?”
夫人很肯定的语气:“这个可能性很小,反正没有确切证据,你就当她是看错了,家里急需钱,要不,你给苏斌一点儿好处吧。”
“快快完结此案,不耽搁苏斌考试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继续审下去,要是那本书真的是苏斌的呢?”
县令大人想想也有道理,便点点头:“好吧。”
于是,本来准备给红莲用刑的县令大人宣布:
“红莲!虽然你不是存心诬陷,但已经对苏斌的名誉造成了损失,本县判定,罚打三十大板!”
红莲听了,差点晕倒:“大人饶命……红莲挨了三十大板,恐怕已经没命了……”
县令大人接着道:“念你能及时承认错误,特许你可用五十两银抵消刑罚,此五十两银子,便赔给苏斌作为名誉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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