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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眼的全名叫卡米拉·金眼,和卡切夫·海耶一样,一个标准的西陆北方佬,都擅长打枪——而这位也一样,他甚至还是一个佣兵,是一个愿意为钱随便杀人的混蛋。
而说到西陆北方佬,有一个笑话叫北方佬的国王,首席和护国公最大的敌人是一公里之外的子弹。
打都很准,复国党,北方主义,还有资本家这三方在北方掐了几百年,那片大地上的国王,首席和护国公基本上都是死于各种各样的暗杀,而所有暗杀里,枪的效率都能够排入前三名。
没办法,西陆北方佬天生出产神射手,很多人那怕移民到南方,也一直保持着父子相传的狩猎技巧与怎么在一千米外用四倍镜打中目标的技巧。
所以马尔斯刚刚真的是逃过了一劫——他和寇根一起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废墟上,这个叫卡米拉·金眼的佣兵为什么先打寇根,那肯定是因为寇根身上的那套军服。
一个半大很显然来镀金的高塔小崽子那有一个胸口挂七排服役章的老矮人来得重要,更不要说这个来镀金的小王八蛋指不定打了小的来了老的,而老矮人这种打死了指不定家中等着分财产的不孝子孙还高兴着呢。
你看,什么叫高下立判啊。
只可惜离得远,这位佣兵没看清楚矮人是一个智械,而马尔斯才是此间最大的鱼。
等到他发现了,鱼也跑了,不过他还有机会,马尔斯要是不会化雾之技,刚刚那一枪会从马尔斯的左肋下穿入,子弹很有可能穿透心脏和双肺,马尔斯绝对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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