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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苇河畔,芦苇荡漾,乱絮飞舞。
一辆囚车缓缓的向春苇河畔驶来,在囚车之后跟着一大片一路尾随而来的青乐县百姓。
浸猪笼刑罚原本是一种民间刑罚,后在第七次修订大玉律典的时候被刑部收入。
但收录在大玉律典的浸猪笼和民间有很大不同,民间刑罚,浸猪笼一炷香再捞出来,如果能活就是命不该绝。但官府的浸猪笼是管浸不管捞,属于死刑的一种。
青乐县案卷中,通奸罪是触犯最多的罪名之一,每年都有不下于一二十起。但不是所有通奸罪都判浸猪笼,只有通奸并伙同奸夫谋害亲夫的,才配享用此刑。
故而,官方的浸猪笼刑法远比砍头少的多。
所以对这种稀罕事情,百姓们都是充满了好奇和八卦的。身后的人群中,兰府也就派了几个下人来过会儿给兰梦莹收尸。
秋风萧瑟,万物凋零。
悠悠春苇河畔,苏晴一身官服站在西风之中呼呼作响。
“兰梦莹,你现在能迷途知返还有挽回余地,你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个你舍了命都要保下的男人甚至都没来看你一眼。
等你死后,他甚至会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连眼泪都不会流下一滴。值得么?”
“苏大人,我现在如此活着还有意义么?”兰梦莹面无表情的呆滞问道,“不必多言,我要带着孩子去见才俊了,他在等我……一直在等我。”
苏晴暗暗叹息,来到高处,大声说道,“罪女兰梦莹,犯杀人,通奸,包庇之罪,已当庭招供,根据大玉律典判兰梦莹浸猪笼之刑,时辰已到,立刻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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