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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唱和原唱,区别还是很大的。
玫瑰乐队能在格莱美第一个上场表演,其人气和地位毋庸置疑。
成名的乐队或者歌手在翻唱时,为了避免和原唱一样,几乎都会进行适当的改编,有的甚至还会大改。
必须要与原唱区分开来,有所不同,突出翻唱的特色,才更容易让人记住。如果一味地模仿原唱,充其量只能是原唱的影子,是会被歌迷不接受,甚至唾弃的。
然后,改编就成了必然。
或是炫技,或是突出天赋,或是为了不同而不同。
所以,改编会有胡编和正常改编、优秀改编的区别。
胡编就不说了,还不如模仿原唱来得好。
正常改编就是输,至多比胡编好一点点,但在歌迷眼中依旧属于将到及格线罢了。
优秀改编那不用说了,是有可能超越原唱,给歌迷更多种选择的。然而优秀改编少之又少,很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这是因为原唱先入为主,加上原唱本身就已经是这首歌的最优解,所以导致优秀的改编很难。
玫瑰乐队便是如此,即便这支乐队有实力,可是先入为主加上李昱用最好的方式唱这首歌,让玫瑰乐队的改编难度非常大,现场和直播间的观众并不是都喜欢。
这会儿,李昱又开口唱了。
还是清唱。
但是,音色没变,节奏带感。
熟悉的记忆又回来了。
李昱唱完副歌没继续唱,台下掌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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