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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正说着话,徐大用进了前堂。
“老爷,那个叫贾旺的牙人和陈牙婆都来了。”
“来的够早的啊。我们这就过去。”
话说一种生意要发展成产业,不是通过一两次买卖就能形成的。它需要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有充足的货源、完善的生产加工场所以及广阔的市场需求。
明清以来,官商勾结,压榨百姓。即便是明帝国这个在很多人眼里看似有强大可能的国家,因为因为贫富差距巨大,内部矛盾早就非常尖锐。中国古代社会等级在法律上最简单的划分标准,就是“良”和“贱”,奴婢是贱民,是最低的社会等级,在法律上没有独立人格。
(历史上,一直到了宣统元年,清廷才废除了奴婢私有和买卖,允许家奴赎身。所以别动不动就说反清复明搞民主,真以为割掉猪尾巴,举着燧发枪爽一爽就代表着先进了?最先要反的是“良贱之分”,是奴隶翻身做主人!不把这个解决,中国永远是封建奴隶社会。)
一方面,上层官绅阶级脑满肠肥、荒淫无耻;而另一方面,由于天灾人祸、赋税徭役繁重等原因,贫困失地者为了活命,不得不把本来就瘦弱的女儿卖于牙人。
而人口买卖在封建社会本来就是合法的生意。古代社会一直存在着“良贱”之别,亦即奴隶制残余与封建等级制度的长期结合。秦朝时官府设立“奴婢之市,与牛马通栏。”到了东晋实行税契制时,征税对象分为三大类:“货卖奴婢、马牛、田宅”。因此,从事人口买卖的中介,也就成了官方允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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