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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切尔斯的嘴开过光,还是哈德逊的选择有毒,第五军再次遭遇到了麻烦。
虽然没有一头扎进祭坛那座地狱副本,但是遇到大股叛军士兵,同样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一路抢抢抢,稍不留神就抢到了叛军指挥部。面对一群悍不畏死的士兵,任谁都要头皮发麻。
理智告诉哈德逊,现在最好的办法不是进攻,而是等待敌人一波流的勇气耗尽。
可现实不由人,第五军可以不去进攻叛军,但架不住叛军要进攻他们。
放眼望去全都是被“血月号角”催眠的倒霉蛋,手持弓箭的哈德逊,硬是没有找到一个值得他放箭的目标。
小兵有什么好杀的,哈德逊骑士也是有追求的。都亲自动了手,最起码也要击杀对方的小头目。
射箭也是一项体力活,非身强力壮者当不了弓箭手。在大多数时候,弓箭手都是由一支军队中最强壮的士兵组成。
拿起弓箭就是弓箭手,放下弓箭那也是最精锐的士兵。若是体力不好,也成不了一名优秀的弓箭手。
每一箭射出都会消耗大量的体力,城中的叛军士兵太多,见到人都要亲自动手射杀,非得累死不可。
迫不得已,哈德逊也只能学会挑食。除了偶尔挥出一箭替自己人解围外,他只对叛军头目下手。
突然前方一名手持号角,颤颤巍巍演奏的白发老者,进入了哈德逊的视线中。没有丝毫犹豫,直接一箭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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