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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人尽笑,也不搭言,舞文弄墨乃是风雅的营生,岂能与苦力相比。
富商絮絮叨叨的往后走,看到柴天诺贴在墙上的招牌立时眼睛一亮,字属实写的不错,不过最好的,还是那百字三文的内容。
“我这两百二十七字,算几多钱?”
把一折的板板正正的尺素放于桌上,柴天诺打开看了看,字写的龙飞凤舞且叙事混乱,一点章法都没有,不过倒是难不住自己:
“抹去零头,便算两百字便可。”
“再便宜些,饶一大子如何?”
柴天诺瞅着身穿绸缎的胖子直咧嘴,不愧是商人,便是再富也要扣扣索索,一文钱都不想多与。
“那便五文,再少真写不了。”
“五文便五文,让你赚个大利,不过得免费帮我顺顺言语。”
“这是自然。”
柴天诺点头,读了一遍,然后便拿起细杆小篆,认真书写起来:
“刘兄,一别经年,不知如今可好......”
蝇头小字二百余,写得极其工整没有半点杂乱,富商边看边读,期间还忍不住连连赞叹,便这般字,整个凤城比得上的没有几人。
之所以找人代笔,并非富商不识字不会写,而是字迹太丑,与人看了感觉不尊重。
之前代笔皆是家中账房,如今老人体衰回了乡里,不得已来了此处,未成想捡到宝,便这手字,舒适让人惊艳!
吹干墨迹,柴天诺帮其叠好,富商认真摆下十个大子,见柴天诺疑惑望向自己,认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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