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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租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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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轩是刘小梦的前未婚夫,这桩婚事虽然没落在刘小梦的身上,把订婚的人换成了她的堂姐刘小月,但刘家和余家的婚约都是白纸黑字写在婚书上的。

虽然没有在县里过章,但是在村子里宗族祖祠哪里订了契书的,已经算是一家人了。

江艳内心诧异,据她所知,余轩家里可就他一根独苗苗,父母呕心沥血,含辛茹苦才把他供成个秀才,寒门子弟难出贵子,余轩在这永安镇顶着秀才之名也算混出了名堂,走到哪里都有人敬三分,如今毁了婚约就算了,还要做人家的上门女婿。

在村里人看来这就是抛弃父母,自甘堕落的表现,刘家夫妇俩等于是白养了这个儿子,不管他以后成就如何,势必都会招人唾弃和辱骂。

大华朝对赘婿倒是限制不多,依旧可以走仕途之路,只要读书读得好,任然有科考当官的机会,只不过上门女婿地位十分卑贱。

男子入赘,就如同女子嫁人,身份地位总归是低人一等,就算以后余轩高中,真有机会光宗耀祖,那也和他原身的家庭没什么关系,从他入赘的那时候起,就等同于是放弃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和宗族姓氏,婚后的不管多大成就功举都是冠夫人之姓。

回程的马车上,老吴一边赶马车,一边说道:“永安镇真正当得起员外二字的富绅不多,程家确实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余轩应该是看上了程家的泼天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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