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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阿乌前往京师肯定潇洒,但看着阿乌圆滚滚的肚子产崽在即,林兴风不忍,便让它留在家中,安排五叔好好照料它。还让五叔把自己用的薄裘给阿乌,并吩咐着如果阿乌产下幼崽,就让它们睡这上面。
这是林兴风自己的思维,毕竟动物世界里,兽类产崽,熟悉的气息会让他们安心,这样安排是为了下次回来幼崽们熟悉自己的味道,与自己亲近。
......
林家有自己的御兽,专门用来赶路地,名为栖凤鸟,虽然带着凤字可长相真的与凤不沾边,除了够大能飞,其他一无是处。
栖凤鸟,三阶妖兽,身长六丈,秃鹫般的脑袋,脖颈无毛,羽毛乌杂,黑的白的蓝的绿的都有,尾翅稍短,倒只是一种颜色,黑不溜秋的。肉味酸臭难闻,所以再不挑食的北城人也很少吃它。
真丑!
三人端坐在鸟背上,这扁毛畜生虽然丑倒也飞的很快,按大舅说,明日黄昏便能抵达京师。
入夜,三人降下休息,候小胖生起了火堆,二舅抓来了几只兔子,简单清洗后,便撒上调料架着烧烤。二舅有个储物袋,林兴风也有,不过饭来张口的过惯了从来不带这玩意。
候小胖啃着兔子,也许是烫着了,吐着舌头,口齿不清的说道“小侯爷要不来我家歇息几天,我带你打黑拳,锤那帮小子。”
要是以前的林兴风肯定喜欢这乐子,不过以前的林兴风下手狠,候小胖也不敢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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