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向来在班里话不多的杨纯子同学忽然申请要当文艺委员。
如果周斯越是班草的话,那杨纯子应该就是班花了吧。
这姑娘也算是个女版的周斯越了,中考成绩七百零一,钢琴十级,长得又漂亮,其实说不上特别漂亮,当然如果算上前面这些定语的话。
她应该是学霸里顶漂亮级别的。
丁羡一直认为这个班里最好看的是孔莎迪,前提是孔莎迪如果不说话的话,一说话谈吐及不上人家的一半。
“杨纯子和孔莎迪,你选谁啊?”
丁羡问一旁正奋笔疾书写题的周斯越。
“选什么?”
周斯越显然不在状态,只顾笔下的题。
丁羡深吸一口气,叩叩他的桌板:“选班委呢,你好歹也有点集体荣誉感啊。”
周斯越好笑地看着她:“你这么有集体荣誉感你怎么不去选?你去选,我选你。”
“选我干吗!”
小鹿在心里扑通扑通乱撞,她心虚又急切地说。
“因为你傻啊。”
“……”
“现在是选莎迪和杨纯子。”
少年想了下,给了答案:“杨纯子吧。”
丁羡忽然沉默。
孔莎迪不会因为周斯越不选她而难过,但丁羡却因为周斯越选杨纯子而心里发涩。
在那时。
就连周斯越多看杨纯子一眼,丁羡都会默默低下自己的头,然后深谙自己跟这些人的差距,深谙,像周斯越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喜欢自己。
或许,他跟他的每一任同桌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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