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不去,就咱们三个。
秦小欢也不知道靳默语现在在干什么,但是出于不打扰原则,秦小欢没有问,直接拒绝了may的邀请。
去了熟悉的餐馆。
老板见小老板带着朋友来,立马把她们让进包厢。
话说井宝在这家店有点小股份,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几乎每次聚会都选这家店。
倒不是因为菜有多好吃,而是想吃什么都能点。
能从澳洲龙虾、日本和牛、深海鲍鱼点到街边烤串,如果你想吃,连臭豆腐都能给你来两份。
为什么?
服务员出去给买啊。
不仅能吃饱喝足,还能吃完抬起屁股就走,又不用收拾,多方便。
她们一直拿这家店当食堂来着。反正是井宝的产业之一,不吃白不吃。
今天井宝就拎着五斤虾爬子,五斤河蟹,还有花蛤、白蛤什么的若干,丢进后厨,让后厨去收拾。井宝对这些东西不仅无感还有些恐惧,这些不就是海里河里的大虫子嘛,可是秦小欢就喜欢吃这些腥气十足的东西,井宝知道秦小欢的喜好,时不时就给买一些,让秦小欢吃尽兴。这是她对待朋友的方式,哪怕自己不喜欢,也会尊重朋友喜欢的权利。
而May是国外长大的,本来对这些东西也不太感冒,后来认识了秦小欢之后,才发觉看起来有点可怕的海鲜,居然还挺美味的,于是也成了忠实的海鲜爱好者。
看着两个正在努力干掉海鲜的吃货,井宝给自己点起一根烟,真是不明白,剥着费劲,能吃的又少,吃完了还满手腥气的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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