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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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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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