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了。
粉红小兔兔都已经成了海角红人!
闲话不提。新开帖子的层主给自己起了个响亮了名字,爱粉红得永生。这名字太特么的脑残了,导致进来的网友没看内容先被楼主的名字吓得虎躯一震。再一看楼主的内容,顿时有种‘他分析的好透彻原来男神的伴侣就是粉红啊’的即视感。
原本黑粉们气势汹汹的进来打算掐架,结果一看分析,自己都跪了,要动摇了肿么破?!
爱粉红得永生是从时间上推出的,而且这人就是个技术帝。虽然在塞拉斯想黑一个人的智脑万分困难,毕竟智脑有智慧的,这是其一,其二这种东西不管外观如何,本身的技术软件总会更新到最高级,要攻克根本不可能。但是,爱粉红得永生没有去黑粉红或者男神的智脑,前者是真爱,后者国民英雄他不敢。在这种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爱粉红得永生简直是见缝就钻。
按着粉红发帖子的时间来推算,楼主将证据做成了报表似得,自己的推理外加从各处找到的证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粉红应该是大二的学生,因为帖子中提过要摆小吃摊打工赚学费。而后,楼主又推出粉红应该住在云桥区的安居房,因为粉红发帖那段时间云桥商业区有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摆过小吃摊,只知道老板姓林。云桥商业区管理办不会透露租车人的信息,所以楼主是从招牌推出的。
按着蛛丝马迹等等,比如有网友说过在云桥商业街时见过瞳孔金色的男神跟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手拉手等等消息 ,还有粉红本身就是反应粉红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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