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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