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我念高二时接触的,当时我看原着,很多词句都看不懂,
直到后来找到了白话文本,如饥似渴地爱上了看,不,准确说应该是
喜欢看狐精女鬼与书生的胡混的爱情(交媾)故事,并沉浸其中,欲罢不能。
恨不能自己生在古代,做个风流书生。
但现在,我不会这么想了,不是说不现实,恰恰却是很现实,现实到非常,
等我知道古代是怎么回事后,我非常讨厌起今穿古的穿越文,屌丝在哪里永远都
是屌丝,谁也不是项少龙,何况人家本来一出场就是特种部队的强人,牛人,尽
管是,但起码给人家一种所谓的真实感吧。
在现代社会是屌丝,没人理你,已经偷笑了,换作古代,你怎么个死法都不
知,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现代社会,起码我还可以胡思乱想,敲打键盘。
在古代呢,活在繁荣盛世还好吧,要是不幸生在兵荒马乱,昏君当道,宦官
当权的时代,民不聊生,哀鸣遍野。
在古代生活物质水平匮乏,吹灯拔蜡烛,甚至用树枝擦屁股,野菜或树干熬
汤喝,真的习惯么。
我不负责来揣测,作者应该是喜欢古代男人不把女人当女人的生活吧,如果
女人也写这类穿越题材,我真的难以置信,继而无言以对,要知道古代女性没地
位,女人就是男人的「性奴」(唔,写色文最合适就是古代了)。
古代男子与其说娶女人当老婆,不如说是想要个「子宫」,他们只要个生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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