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晚就一章,明天三更
王孙胜是楚国的王孙,出身不可谓不高,他还是伍子胥的义子,在吴国二十年,又北上游历诸侯,最终归于赵氏,经历不可谓不丰富。
所以大江南北的吃食,王孙胜几乎都尝了个遍:吴国的饭稻羹鱼是鲜甜的,越国的香菌也是一绝;楚国的山珍数不胜数,华阳山的芸菜,云梦湖的芹菜,和猩猩的唇,獾獾的掌炖在一起,堪称人间美味;齐国的海味,鲛翅和海参都不俗,最著名的却是东海的鲕鱼烩……
到了晋国以后,除了传统的豹胎等稀罕物外,也品尝过这里流行的面食,水引饼、烤饼、饴糖点心,还有传说味道胜过肉食的豆腐之类。
王孙胜虽然不是孔门弟子,却也有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讲究,对于食物的见识,他称第二,只怕没人敢称第一。
不过今日在长子郡郡守府邸内召开的这场大宴,端上来的菜却让他大开眼界了。
”还真是别开生面啊……“
王孙胜心里嘀咕着,眼睛却盯着面前的菜,一眨不眨。
金黄色的色泽,配着刚撒上的青盐,散发出让人垂涎三尺的焦香,这无疑是刚出釜的食物,然而制作的材料却让人目瞪口呆,竟是蝗虫!
长子郡守官署内,摆开了三四十张案几,能赴宴的要么是长子郡大夫以上的臣僚,要么是当地德高望重的乡三老、豪长,或者说王孙胜这种跟随赵无恤率军灭蝗的将领,都瞧着案几上的蝗虫大餐,面露难色不敢不下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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