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苏门越来越热闹了,而今天更是迎来了蜀山长老的集体拜访,他们带来了大量的礼物,从玉珊瑚到野山参一应俱全。
流苏歪着头看着蜀山的人在自己的地盘转了转去,然后突然看到了一个扛着包袱的老头,她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你你你!我记得你!”
那老头顿在那里,毡帽下看不清容貌的脸显得有些严肃,绷紧的嘴角看上去并不是非常开心。
猴爷听到流苏的叫声,慢悠悠的走到她身边:“咋?你看到熟人了?”
“嗯!这个这个!我记得他。”流苏指着那个老头:“四十年前啊,我买饼的时候认识他的,他那时候还是个青衣小道士呢。”
四十年……流苏的记性够好的了,四十年前的小道士已经白发苍苍,而那个买饼的女侠却仍然风采迷人。
“你认错人了。”
老头低下头扛着一袋米轻巧的往前走,但他却被流苏伸手给拦了下来。
“绝对没有!你手上戴着的东西是我做的!我认识!”
猴爷看过去,发现这个老头手上戴着一串用花花绿绿的鹅卵石串起来的手串,也许是因为经常把玩,所以这些石头已经晶莹发亮,上头都包了浆。不过即使再怎么养的好也改变不了那东西廉价的事实,可这么一便宜货能戴上四十年,而且那绳子明显是崭新的,这足以说明这个东西对这个人来说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纪念品。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送的东西当成纪念品一纪念就纪念了四十年,这什么概念?要说不是暗恋猴爷把狗头砍掉给他当凳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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