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后我没有回N市,而是在太后的威逼利诱下留在了F市。
老头子念叨着落叶归根,太后也大义凛然:抛家弃母有逆伦常!
逆个鬼,想咱舍不得咱走就直说嘛。
将咖啡店托付给孙纱纱,隔天我就穿着一身合身的职业套装进自家公司工作了。
和太后一道走进公司的那一刻我不禁咋舌,这才实质性感觉到咱家也是一富人阶级。当年太后插手房地产时作风彪悍的在男人世界中占的一块地盘经过这些年的经营扩张又翻了几翻,踩着亮晶晶的大理石地板进门时我忍不住闭上眼以免眼睛被闪花,这闪亮的地板,闪亮的天花板,闪亮的办公室……
真是……忒俗啊。
“太后,您会不会觉得……闪了点?”
太后教训道,“这叫气派!”
“恩……高见高见。”
我一直觉得女人和龙是同一种生物,天生抗拒不了闪亮事物的诱惑,而太后更是将这一女人天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论是闪亮的珠宝,还是闪亮的菜刀,包括闪亮的厨具,以及这个闪亮的公司装潢……
当天我在策划部安营扎寨,开始了我朝九晚五的白领生活。周围的同事和上司知道我是太后的女儿后整天不是口蜜腹剑其实背地里腹诽我这空降部队,就是谄媚巴结整天嗡嗡嗡地在我耳边制造噪音,而公司里难得的清流多半选择明哲保身离我这是非源头远远的……终于明白当年程咬金的感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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