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想着明天就能看见大唐的皇上李世民,既兴奋又紧张,千古明君啊,在皇帝群中一比,那可是天王级啊,随即神色一黯,天王级又如何?如果能选择,清风还会选择在夜总会里做个默默无名的钢琴手,也好过这让人莫名其妙的驸马。
清风一个人在书房踱着步,看着各种稀奇的物件,心中酸楚,以前哪怕拥有这屋子里最便宜的一件东西,自己也不至于那么辛苦,不过以前是劳力,现在是劳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以后发展的方向可要把握好了。
清风的心情转换的快,这和他生活的环境有关,在孤儿院里,没有人会照顾你的心情,清风很小就学会了自我安慰。他想到李绩贵为英国公,钱财方面当然不用自己操心,官场里自己现在才十六岁,皇上给安排了个闲职,估计就是自己年纪太小的原因。
自己从小背诵的诗词,现在总算有了用武之地,哈哈,大唐,我的剽窃大业就在这里开始吧!小时候老师就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自己的诗何止背了三百首,现在还不是吟不出来?
清风从小立志想当个作家,十三岁时第一次在紫雨家看《红楼梦》时,紫雨的爸爸也说,这么小的孩子喜欢看《红楼梦》,长大以后至少是个文学青年,还真让他说对了,清风小说没少写,发表的只有几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时间久了,自己都有些灰心,作家是当不成的,倒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现在我把《红楼梦》也剽窃出来,这回当个大大的作家,也算圆了小时候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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