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
祈乐之已经明确选择了接手岳父家的公司,而祈幸之更不用说,胸无点墨,满肚子草包。要是把姑姑的服饰店交给他,他还勉强能瞧出衣服的口味高低来。但要是让他正儿八经的去上班,那绝对是场灾难,且不说赚的钱根本不够花,不到三天就铁定会被人炒鱿鱼!
所以祈幸之很小就清楚,他这前半生靠爸爸,下半生绝对得靠大哥赚钱分红过活。要是祈安之铁了心不给他钱,那以他超高的智商和铁腕无情的手段,就会有一千零一种方法把祈幸之应得的分红永远弄成一个可望而不及的数字── 一毛钱都拿不到!
祈幸之比较怕!非常怕!特别怕!
其实如果祈幸之够聪明,他就该明白祈安之对他的威胁根本毫无用处。
首先,祈安之的这个威胁绝对就红果果的表明了,他和唐慕辰之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他大可以此来要胁大哥。
其次,若是唐慕辰真的要选他,那祈安之又有什麽办法?更何况,有大哥生平唯一敌手慕辰哥在身边保驾护航,大哥真的就能冻结掉他所有的钱?
可惜,祈幸之除了仅有一点八卦之眼特别灵光,一不够聪明,二没有胆色,三是从小就生活在大哥的高压态势之下,对於他有一种习惯性的畏惧和臣服。
要他去威胁大哥,借他十个胆都不敢!所以祈幸之几乎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後者,决心要火速抓个男人做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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