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禁城,文华殿。
大明抚军太子朱慈烺和荷属东印度总督,安东尼.范.迪门的会谈还在继续。
此时会谈已经有了第一个成果——也就是大明将会向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放贸易。第一步是准许东印度公司的商船自由出入上海商埠,准许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公民在上海商埠居住并经营工商业!
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和郑芝龙达成的商业合同,必须在自愿协商的大原则下,进行修改。郑芝龙的损失,必须要得到补偿——朱慈烺如此坚持当然不是为郑芝龙做主,而是另有目的!
他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用东印度公司商船在中国沿海的自由航行权换取郑氏商船在南洋海域的自由航行权。
想要在南洋殖民,首先得去得了啊。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商船虽然在中国沿海打不过郑家的水师,但是将战场转移到马六甲海峡、爪哇岛周围或是香料群岛,郑家水师就没有什么胜算了。
而且,荷兰东印度公司也不是大明在南洋扩张的主要对手。荷兰不过是“海上马车夫”罢了,一个“赶大车”的,能吞下多少地盘?荷兰毕竟是一个弹丸小国,而且本土还在列强林立的欧洲大陆上,也不可能全力在海外扩张。
所以比起后世的日不落帝国,现在荷兰的势力根本不足为道。
而荷兰在南洋的势力范围,不过是东印度群岛和香料群岛一带,也没全部控制,只是建立了一些据点式的殖民地,只有爪哇岛上占据了比较大的地盘,建立了巴达维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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