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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7章 狼牙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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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斯是卡斯巴尔的表弟,曾经是个行脚商人,能写会算。原本,贝勒斯也是个普通农民家的孩子。但是,小时候他们家所在的村庄来了一个犹太商人。年幼的贝勒斯对犹太商人能写会算的能力很崇拜,于是经常跑去偷师。而那位犹太商人对小孩子也很和善,虽然没有直接教他,却没阻拦他跟着自学。

就这样,长大后,贝勒斯也成了一个精明的、能写会算的行脚商人。他主要的生意,就是从城里进一批便宜的边角料的布头和针线,然后用担子挑着,下乡和农民换粮食。

乡下的农奴手里的余粮非常有限,但他们更缺衣服。大部分农奴压根就买不起成匹的布料,所以,贝勒斯这种货郎担子出售的便宜的城里边角料的布头,以及针线,在乡下很受欢迎。手巧的农妇,将那些破碎的布头缝缝补补,也能做一件花花绿绿的衣服来。而且,成本还低。而且,这种花花绿绿的衣服还挺流行的。这会儿,德意志的穷鬼雇佣兵们,也喜欢穿这种口袋多的花花绿绿的衣服。

就这样,农妇们省了不少钱就做出了衣服。但贝勒斯赚得更多,因为,这些布头在城里的裁缝店里根本不值钱,基本都是半卖半送当垃圾的。

但贝勒斯的生意做得并不大,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农奴们,实在没几个有多少余粮的。庄园主们都非常精明,只肯给农奴饿不死的粮食,哪会给太多粮食给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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