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人有失足,马有失失蹄。精明的秦瑞君纵横商场多年,从来没有吃过亏,不过,这次他明显要“食死猫”。(广州方言,大概就是吃亏了却不能言明,只能在心中暗自垂泪的意思……有谁能告诉我该怎麽用普通话形容?= =)
“那麽,父亲,大哥,我们要出门罗~~我和小砚会想你们的~~”秦岚笑得依旧妖孽,语气不正经又轻佻,听起来很是欠揍。
秦瑞君冷著脸,那眼神明显是不高兴的,隐隐还有些幽怨的意思,由始至终紧盯著站在秦岚旁边的秦砚,後者也感觉到他的情绪,似乎随时要伸手把他拉回去的样子。
秦岚要为他代言的服装品牌下一季的牛仔裤拍摄宣传硬照,拍摄地点虽然在中国,但却不是在本城,而是邻省的一个海滨小城。就是说,同去的秦砚要跟著秦岚到拍摄地点,为期两周十四天。
换句话说,他要离开秦瑞君整整十四天。秦瑞君偶尔也会出差,但最多三天就会赶回来,太久看不到秦砚,他受不了。
可是,这次真的要分离十四天。好漫长。
真不想让他去啊,可是看一脸期待的秦砚用小狗一样的可怜眼神看著他,他又不忍心。而且,已经答应他了,食言也不太好。
好不容易才把两人的距离拉近,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就太可惜了。如果这时候反悔,绝对不止是让两人的关系恢复到原状就算了,必然会加深两人的隔阂。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也不妨再让步。尤其是,秦砚一副生怕他不让他去的表情,那委屈样让秦瑞君又好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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