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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是寻隙滋事,就没一个是正经的。
至少在慕远看来是这样的。
之前他曾大致浏览过最近的案件,其中也有寻衅滋事案,对于这类案件的嫌疑人,慕远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比如有一个案子,有个坑儿子的老子在外面唱歌与别人发生了口角,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和能动手就尽量别瞎哔哔的两大黄金法则,这位老子战术性撤退后,约上自己儿子和儿子的一群小兄弟重回现场给自己出气。
结果没找到之前与自己争吵的人,倒是看到了两辆面包车开过来,二话没说就把面包车砸了,还把人给打了。
最后发现这面包车上的人与之前争吵的人没半毛钱的关系。
这特么就尴尬了。
当然,尴尬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这就构成了寻衅滋事啊!
于是就上演了一场父子双双把家还……呃,双双把牢蹲的好戏。
因此,在慕远看来,寻衅滋事的人,脑子都是瓦特了。
而现在慕远选择的这个案件,则有些诡异。
慕远之所以认为这是一个不正经的寻衅滋事案,主要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案子不一定是寻衅滋事案。
大致的案情是这样。
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宝马3系轿车,被人给莫名其妙地砸了。
不是砸车盗窃的那种砸,而是砸个稀巴烂的那种砸……
究竟什么仇,什么怨,能让人将这车砸成这般模样啊?单纯的脑子瓦特了,想要无事生非,就能有这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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