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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犀来到新光五庄,当他放下身份加入,立即喜欢上这里。
这里的人真诚,热情,知足。
他们对于生活稍微有点良好改变就感到心满意足,集体吃个饭,还不算特别的丰盛,可是笑声简直没个停歇的时候,一直在村子回荡着。
别说人,就连李奥家那两条看门狗能啃上几根肉骨头,它们都高兴得摇头摆尾,屁颠屁颠的跟着主人打转。
这让伏犀想起自己家那一只懒洋洋明明有上好精肉却爱吃不吃的宠物狗。
那家伙长得肉山一样,肥肉浑身乱颤。
一对比。
感觉心又扎了一刀!
人比不上还可以说自己不够努力,可是连狗都不如是怎么回事?
“决定了,我要在这里住下!”伏犀决定不回去了,家里一点意思没有,还是这里好。村子里的人一个个亲切热情地叫自己伏犀少爷,到哪里都笑脸相迎,这可不是虚伪,而是发乎真心的尊敬。上桌吃个饭,不仅让自己坐在首席,还给自己准备最好的东西,生怕自己吃得不够好,会吃不惯,一脸的歉意。
这种待遇。
在家族里下辈子也别想有!
伏犀最高兴的是,这里的小孩子一点儿不怕他。
三岁的小奶娃,敢爬到他的肩膀上,揪着他的头发将他当马来骑。
银光城那边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弟弟妹妹,他们一个个全部跟小大人似的,特别的有礼貌,言行举止,彬彬有礼,简直没有一点小孩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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