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湿的白绸贴在肌肤上很不好受,明稷干脆将它扯开,细白似藕的手臂上赫然是一条长长的疤,即使淡了很多,但是乍一看还是觉得狰狞异常。
殷遇戈的拇指揩着那道疤,眉间紧拧:“到底怎么弄的?”
李明稷在郢都城长大,其家族在楚国是上层贵族,她是嫡系正妻出的小女儿,按说从小到大应该是娇养的瓷娃娃,怎么会受过这么严重的伤?
“就,不小心。”其实她也不知道怎么弄伤的,张了张五指给他看:“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现在来关心是不是迟了点啊?”
“牙尖嘴利。”
明稷嘿嘿一笑,把他推了推:“转个身,你右手。”
殷遇戈右手的伤正在结痂,带着不正常的温度,明稷小心避开伤口给他擦洗,边说:“你这伤又要留疤的。”
太子身上的旧伤够多了,但殷遇戈自己并不在乎,半倚在池壁上阖着眼养神,整个人从头到脚透着清冷、透着淡漠,看得人心痒。
明稷偏头往他脸上亲了一口,小爪子在他锁骨上挠啊挠,誓要将搓澡工的职业往前进化一下。
殷遇戈掀起眼皮,捉住她的手,眉眼清冷:“做什么?”
做什么?
暗示得真的还不够明显吗?
明稷一窒,恨不得把他按在洗澡水里就地正法了!
“哗啦!”水花声响,她将澡巾摔进水里,一个漂亮的翻身滚进温热的池水,几乎是凶狠地将殷遇戈抵在池壁上,拇指轻蹭他的耳垂,哼哼唧唧撒娇:“你说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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