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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手上把弄着一支三寸长的细刺,注意力丝毫没有放在这些外强中干的花美男们身上,反而将视线投向不远处,手一指,说道:“拦住那个穿白袍子,拿手杖的家伙。”
“谁的吹箭?”
镇长老黑有些见识,认出了那支三寸细刺究竟是什么来历,他随即反应过来,气急败坏的狂喊:“抓住那家伙!白袍子,拿着手杖的混蛋,站住!抓住他!”
在自己的地盘,谁敢行凶!
看吹箭的尖头,隐隐泛着黑色油光,分明是淬了毒,这是要人命啊!
这样的行为不啻于在抽他的脸,更何况遭到偷袭的,还是大金主李白,差点儿让镇长吓得魂飞魄散。
人群之中,一个穿着白袍子,手上还拎着一支短手杖的家伙突然撒开脚丫子,就像兔子一样向远处狂窜。
索马里的人种与非洲其他地方有些不太一样,因为老天爷赏饭吃,大部分都是天生的篮球运动员,一个个大高个儿,大长腿儿,既能跑,又能跳,一旦速度全开,其他人未必能够追的上。
穿着白袍子的人是大长腿,其他人同样也是,一群田径健将追一个田径健将,结果显而易见。
镇长吆喝了一嗓子后,还不到半分钟的功夫,那货被乱拳揍成了死狗,硬生生拖了回来。
突如其来的混乱让被摁在地上的那些华夏人惊疑不定,这又是神马情况?!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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