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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世子早就有强行掳走朱舜的念头了,毕竟朱舜是他的诸葛亮,没有他怎么在澳洲建立帝国。
在大明当个一辈子龟缩在藩属地的王爷,哪里有自己当皇帝还是开国太祖,让人心情激荡和痛快。
可惜朱舜不愿意跟他走,福王世子只能唉声叹气的踏着水泥地面,撑着油纸伞走向了远处的靶场。
澳洲帝国的大计虽然还遥遥无期,福王世子这些年在海上也不是白厮混了,熟稔大明和西洋的各种火枪,听声音就能听出是哪种火枪,用了几两火药。
天空下着小雨,火枪释放后的硝烟看不清楚,声音却不受阻碍。
福王世子从没听过这么尖啸的枪声,心想可能是朱舜又发明了好东西,当然不能放过了:“斗米,说说看,最近又发明了什么好东西。”
赵斗米笑而不语,落后福王世子半个身子,指了指前方。
福王世子踩踏在水泥路上,传递来的是一股坚实感,而不是陷入泥地里的黏稠感,心情本来就不错。
当他走到靶场,看到冒着雨水练习枪法的乡勇,心情更好了。
大明军队的军纪败坏,那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下雨天只会躲在营帐里耍钱玩女人,让他们出来操练,十有八九会引起一场哗变。
面前的这支乡勇,大冬天的光着上身,淋着冰冷的雨水,纹丝不动的站在原地。
冬天太过寒冷,黄褐色身躯冒出了热气,身体更是冻的瑟瑟发抖,还是握着火枪努力把身子站的更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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