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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韩城县时候,已经过了中午。
一路上任潇潇不断看着手表。她已经知道指针对应的时辰了。其实这一点不难。
任潇潇跟秦牧讲起过,大宋的一昼夜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再分为八刻。这样算来,一刻相当于十五分钟。表盘上一个刻度是十二分钟,和古时候的刻差不了太多。在这个无需精细计时的年代,这种误差就不是误差。
进城门时候,任潇潇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说道:“都到午时七刻了,怕是未时才能到家。”
小桃也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说道:“七娘说的是。”
秦牧忍不住想笑。这俩小姑娘一路上就好像两尊老式座钟,每隔十分钟一打点。还好两人都青春年少声音动听,才没让他感觉烦心。
守城的兵丁看的目瞪口呆。
大宋朝谁见过手表呀。城里人靠听钟鼓获得时间,就这样也不过是知道个大概,要精确到几刻,需要用漏壶。除了衙门和大户人家,老百姓谁伺候那东西,麻烦都不够麻烦的。
可是眼前的任家小娘子只看了看手腕子上的银镯子,就报出准确的时辰,简直是妖孽。这镯子莫非是宝物?
虽然不知道她报的准不准,可是看太阳在头顶的位置,还真差不了太多。既然这时空没有随身携带的计时工具,那么人们自然练就了看太阳看影子估摸时间的本事。
任潇潇得意的一笑,头也不回的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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