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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披着红色丝绸披风,明显是个大头目的家伙,被鱼子默一锤直接砸碎了脑袋,连惨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还有几个身穿铁甲的家伙,被骑兵们踩成了肉酱。失去了主心骨的喽啰们,仓惶后退,尸体、盾牌、兵器和火把,散落得到处都是。
而鱼子默却已经杀的兴起,更没有宽恕对手的习惯,继续策动坐骑,尾随追杀,从背后赶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砸死,一个接一个送下十八层地狱。
将乃兵之胆。
鱼子默表现得如此神勇,跟着他冲锋的五十名护卫本来就是百战精兵,当然也不会退缩,长短兵器交相挥舞,将沿途被马蹄追上的敌军,尽数砍翻在地。
他们的人数远远少于对手,但他们在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攻击力,足足是对手的十倍。五十骑兵驱赶着五百余来敌,就像一队队野狼在追逐羊群。尽管羊群当中,偶尔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过头,露出坚硬的犄角。但对已经杀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由枪锋组成的狼牙只是轻轻一闪,就撕裂了对手的喉咙。随即“狼首”甩动,将猎物的尸体高高地甩起,继续扑向下一个目标。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在营地前方不停地翻滚,偷袭者的主帅被激怒了。从两侧调来了更多的精锐对鱼子默的队伍展开夹击,其中不乏有马贼组成的骑兵,当然也有步卒,还有成群结队的弓箭手。而鱼子默和五十名护卫,则继续在敌军当中左冲右突,人的手臂和马的四蹄都毫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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