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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兴七年。
初冬。
豫州,许县左近,官道之上,这几天多了不少的明显是官府的队列。
这些队列大多数都一个相同的特征,就是不仅有人乘坐的车辆,还有用来载着书册的车辆。
如果稍微懂得一些大汉习惯的人,就会知道这些队列,基本上都是各地州郡前来上计的。
只不过今年的上计的时间,似乎是提前了一些。
或许是因为天子的庆典在即,所以都趁着庆典前先赶来的?
按照大汉的《上计律》,『计断九月』,各地郡县每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到都是九月底截止,到了十月初,各地县就要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呈送州郡之中。然后州郡又根据各属县的计簿,再编制郡国的计簿,上报朝廷,朝廷则据此评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予以奖惩。
在大汉《上计律》之中,规定了各州刺史部的上计官吏一般都由长史、治中等主要从事组成,而各郡国的上计官吏则由郡丞为首,带着长史、计曹掾史等一帮僚属进京都禀报。可是山东一开始的时候混乱得不成样子,各州刺史什么的都有好几个,鬼知道要怎么报,又是怎么上计的?
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之中,山东一带的上计,在之前多少是有些忽悠,掺杂水分的。
到了曹操打趴下了二袁之后,也仅仅是在名义上统一了,各地郡县之中依旧吏治很混乱,缺乏官吏,亦或是上官缺少的现象也很多,这使得在上计的环节之中,有时候朝廷根本找不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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