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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厨房比起杏花村的,要清爽很多,也要宽敞很多,而且,这个厨房,最好的地方,是除了烧柴火的灶以外,还有一个可以烧炭的灶。
两人把东西收拾妥当之后,当归站在厨房,伸手将手臂上的衣服挽了起来,露出一截藕白色的手臂,看样子是准备大干一场。
龙曦临看着她身手利落的样子,心里又甜又暖。
当归拿出今日买来的猪肉,切成几段,然后放在烧热的锅里烙皮,龙曦临则在灶台下烧火。
当归看着锅里吱吱作响的肉,笑道:“今天我给你做一道地道的蜀菜,回锅肉,另外,我还买了一些猪筒骨,一会儿和白扁豆一起煮汤。”
“好。”
龙曦临望着她,眼睛里带着暖暖的光。
“对了,阿临,三哥在书院上学,他知道你这里么?”
当归想着,当青云一直特别节约,每天吃的都是一些特别简陋的东西,如果可以的话,她想请他过来一起吃晚饭。
龙曦临摇摇头,道:“村里人多口杂,我怕他们再来打扰你,不过,姐姐要是想请他来,我也没意见。”
当归也明白龙曦临的顾虑,她点点头,笑道:“我知道阿临最好了,不过,我也知道,你的担忧很有道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暂时先不要告诉他吧。”
当归想着,明天再去一趟书院,给当青云一些生活费,让他别在生活上亏待自己。
一个时辰后,香喷喷的筒骨汤和回锅肉就炒好了,另外,当归还炒了一盘小青菜,两菜一汤端上桌,龙曦临闻着浓浓的菜香,心里只觉得幸福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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